校发:关于做好推荐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9-18  浏览次数: 129

 

关于做好推荐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部(学院):

为做好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与条件

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求、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等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苏师大研〔201314号文件)执行。各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以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

二、推荐名额分配

教育部今年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为64名(学术型推免名额为42人,专业学位推免名额为22人),其中,推荐本校60名,推荐外校4名。另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名额20名。各接受单位名额分配见附件1

所有学生在报名时自愿选择推荐本校或推荐外校,两者只能选择一项,且一旦确定不得更改。选择推荐外校的学生,接收学校须为“985”高校,学生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学校方可出具相关证明,由学生自行联系符合条件的接收学校。

三、关于硕师计划的说明

硕师计划是指从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须在201461之前自主落实省内县镇及以下任教学校并成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前三年边任教边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推荐人选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属于以下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

“硕师计划”推免生复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四、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6,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分配推免指标数,并公布推免生工作日程。

2.9月17,召开推免工作动员大会,布置推免工作。

3.9月18,各接收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接收单位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级学科成立学科复试小组,确定本招生学科拟接收的本科专业、人数和要求,在校内公布。跨学院或者跨学科招生的,应向生源单位的相关专业全体应届生宣传。接收教育硕士的单位应重点向教师教育学院宣传。并于918下班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4.9月18各生源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

5.919-22日,研究生院公布招生学科、人数以及拟接收的本科专业。

6.923-24日,学生申请,生源单位审核,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送研究生招就办。

7.925-26日,研究生招就办将申请材料送达各接收单位。

8.927-29日,各接收单位按照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复试。

9.108-11日,各接收单位组织复试,并按综合排名成绩提出拟接受名单,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后,张榜公布并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按附件2中表格形式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连同在校成绩总表、大学英语成绩单复印件、承诺书(见附件3)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和复试相关材料(见附件4)一并交研究生院,同时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yjsc@jsnu.edu.cn

10.10月15前,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公示结果。

11.10月24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将拟同意接收函(接收函自留复印件)交教务处,推荐到本校的免试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统一开具接收证明并直接交教务处。

12.10月25,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领取并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师计划学生填写《2014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13.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接收单位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要求同普通报考研究生一致)。

五、工作纪律及其他

1.推免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学部(学院)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操作,并在整个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杜绝不正之风。

2.推免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申请推免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申请专业的推免生工作。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放弃。各学院应加强对已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教育,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生,次年将减少该学院推荐名额。

4.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学校收回推荐名额,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查实在推荐和接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又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

3)不能在2014年毕业时正常取得学士学位者。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又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者。

5)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又联系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者(硕师计划除外)。

6)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况者。

5.未尽事宜,与研究生院招就办联系,联系人:钱老师、李老师,电话:0516-83403083

6.监督举报电话:0516-83403528,信箱:jcc@jsnu.edu.cn

 

 

附件:

1.各学部(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名额分配.doc

2.江苏师范大学2014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申请表.doc

3.承诺书——承诺书.doc

 

              江苏师范大学

 2013年9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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